古晋警区主任亚历森助理总监证实,一名男子因在街头驾车时亮出仿真手枪被捕,事后经尿检证实其体内含有毒品成分,且拥有两项犯罪前科。

警方已向法庭申请并获准将该名嫌犯延扣三天,直至本月23日,以协助调查。

案件目前是根据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展开调查。若罪成,嫌犯可被判处最多一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他也被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提控,一旦定罪,最高可面临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案件发生于昨日中午,当时嫌犯驾车经过砂中央医院附近时,突然将持有的仿真手枪从车窗伸出,并做出上膛动作,随后快速离开现场,引发公众恐慌。

警方随即展开追缉行动,最终于当日晚间在柏特拉再也选手村一间住宅内将其逮捕。警方在行动中起获一把仿真手枪、一副墨镜和一顶鸭舌帽,作为案件的呈堂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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