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局总监丹斯里旺阿末达兰今日发出通令,重申公务员必须严守言行,不得公开批评政府政策或在社交媒体上传播机密及虚假资讯,违者将面对纪律处分,最严重可遭革职。
他指出,尽管1993年《公务员条例(行为与纪律)》第19(1)与第19(2)条已明文禁止公务员通过任何形式作出可能损害政府政策、计划或决定的公开言论,然而违例情况仍时有发生。
他表示,这些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批评政府政策、发布煽动性言论,以及在社媒上传播机密或虚假信息等。
为此,他指示所有政府部门与机构的主管必须提醒属下职员在发表声明、评论或意见时保持谨慎,严禁散布虚假、煽动性、诽谤性、挑衅性或未经证实的资讯。
他强调,公务员若涉及上述行为,将依据1993年条例受到纪律处分,最严重的惩罚是革职。
旺阿末达兰同时要求各单位主管向所有公务员传达这项通令,并通过官方网站全面发布相关讯息。
他补充,社交媒体的广泛应用已深刻改变公共服务体系的信息传播方式,政府持续关注如何更有效利用媒体特别是社交平台,以确保与政策相关的信息能以更透明和审慎的方式传达,带来正面社会影响。
他指出,社交媒体是政府机构与公众及利益相关方即时沟通的重要平台,有助于提升政府服务的效率。
早在去年,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山苏阿兹里便在首相署管理会议中提醒,公务员未经相关部门或机构授权,不得对外发表任何公开声明,包括通过社交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