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一名年仅11岁的华裔女童疑似长期遭到亲生父母虐待,身上多处可见新旧伤痕,包括疑似被钝器殴打及热水烫伤的痕迹,令人痛心。
受害者是加央一所华小五年级学生,疑自2023年起就陆续遭受虐待。最近一次发生在6月18日中午约12时30分,当时她因被父亲指责“行为顽皮”,遭藤条抽打背部。目前,警方已逮捕她的父母协助调查,女童则已由福利局临时安置,并获得法律保护。
亚娄警区主任阿末莫欣周四发文告指出,福利局一名儿童保护官于6月19日凌晨1时22分报警,表示该局在前一天中午12时15分接获公众来电举报,指德沙绍再那花园一名女童疑遭家暴。

当晚约10时40分,该名官员前往案发住家展开调查,并立即将女童带往亚娄儿童之家进行临时安置。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17(1)(a)条文,女童获得临时保护,并依据第18条文由玻璃市福利局接手照顾。
初步调查显示,女童身体多处受伤,包括头部、身体、手脚等部位,警方随即将她送往加央端姑法霞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
院方医生穆哈末赛祖安在报告中指出,女童头部、嘴唇、胸口、右侧肋骨、背部、手臂及小腿皆有伤痕,初步判断与钝器殴打及热水烫伤有关。女童随后被转送至儿科病房接受更深入治疗,医生也确认其伤口中夹杂新旧伤痕,显示她很可能长期遭受虐待。
警方于周四早上将女童父母带往加央推事庭申请延扣,法院批准将两人扣留6天,从即日起至6月24日,以协助调查。案件目前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展开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