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今年2月造成18岁恒毅中学毕业生庄恺桁死亡的交通事故,越南籍女司机阮金英(译音,40岁)所提交的陈情书已被总检察署正式驳回。此案将于9月8日至10日17、18日在槟城乔治市推事庭正式开审。

今早,阮金英在一名男子陪同下现身法院;死者父母庄福仕与郭菁君亦在律师陪同下出席庭审,旁听案件进展。

主控官丹尼尔在庭上表示,辩方已于5月13日向总检察署提交陈情申请,但未获接纳。推事纳达敦娜英随后定下5日审讯期,并预计将有6名证人出庭,包括3名警员(调查官、摄影官与逮捕官)、1名电脑验车中心职员、1名医生及1名现场目击者。

由于阮金英为越南公民,法官询问是否需安排官方翻译。辩护律师则回应,被告可透过丈夫协助翻译,认为无需额外安排通译员。

根据记录,阮金英于3月27日首次被控上庭,面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条文(酒驾致人死亡)与第44(1A)条文(酒驾致人受伤)两项指控。若罪成,她可分别被判处10至15年监禁7至10年监禁,并须缴付高额罚款。

阮金英目前以2万令吉保释金及2名担保人身份等候审讯,护照已遭扣押,驾照亦被冻结至案件结案。

这宗悲剧发生于2月19日晚上9时48分,地点位于槟城日落洞大众银行前。据指,阮金英在酒后驾车失控撞上行人,导致庄恺桁当场死亡,另一人则受伤。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对酒驾问题的愤怒亦持续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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