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今日以3比1的多数裁决,撤销雪兰莪伊斯兰理事会于2014年针对伊斯兰姐妹组织(SIS)发布的伊斯兰裁决(fatwa),并批准SIS及其联合创办人再娜安华的上诉请求。此举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决定,触及宪法保障与宗教权威之间的敏感边界。
宗教裁决引发宪法挑战
2014年7月31日,雪州伊斯兰理事会发布伊斯兰裁决,宣布伊斯兰姐妹组织以及任何倡导自由主义与多元主义理念的个人或团体为“偏离且违反伊斯兰教义”。该裁决还主张查禁、充公相关出版物,并要求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审查涉嫌违背伊斯兰教义的网络内容。
作为回应,SIS在同年10月入禀高庭,提出司法检讨,质疑该裁决是否具有对法人组织的法律效力,并挑战其是否符合宪法所保障的基本自由。
从高庭至联邦法院
高庭最初在2016年以无司法权限为由驳回案件,但上诉庭其后撤销该决定,允许高庭审理。高庭在2019年认为该伊斯兰裁决不具最终法律决定性,因此不可接受司法检讨,2023年上诉庭以2比1维持高庭裁决,惟少数法官意见指出,伊斯兰法应仅适用于自然人,非公司法人。
2023年8月,联邦法院批准SIS申请上诉,案件进入最后审理阶段。
法人组织是否适用伊斯兰裁决?
在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四司中,东姑麦润、阿邦依斯干达与娜莉妮三位大法官支持撤销伊斯兰裁决,阿布峇卡则持反对意见。
东姑麦润在判词中强调,“只有真实的人类才能信奉伊斯兰。” 她指出,公司作为法人,并无能力进行祈祷、守斋或朝圣这些伊斯兰义务,也无法履行“悔改”之要求,因此伊斯兰裁决对法人无适用性。
不过,她也补充,若组织中有个人行为违反伊斯兰裁决,该个人仍可被追责。
宗教权威与宪法自由的交锋
在最终上诉中,SIS强调该裁决违反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与结社自由,且整个裁决过程未给予组织事前答辩的机会,缺乏程序正义。
相对地,雪州伊斯兰理事会则坚持其有权发布伊斯兰裁决,并认为SIS的挑战是在削弱宗教机构的合法地位与道德权威。
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司法判例
这项裁决不仅为伊斯兰姐妹组织平反,也将在马来西亚未来有关宗教裁决适用范围、民事与宗教司法权交界等议题上,树立重要的司法判例。它彰显了在多元社会中,维护基本宪法自由与尊重宗教制度之间所需的精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