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一名男子因管有赃物遭提控,18日在推事庭承认罪行,被判入狱七个月。
27岁的被告田某被指于今年6月13日中午12时34分,在古晋辉盛商业中心一间超市外持有一辆属于62岁老翁的失窃摩托车,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
案情显示,报案者是一名小贩,他于6月6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发现其父亲停放在斯蒂亚拉惹路一间油站的摩托车遭窃,随即报警。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并在6月13日巡逻时发现被告骑着涉案摩托车出现在案发地点附近某建筑物前。警方拦截检查时,发现车子的钥匙孔疑遭撬毁,车牌号码也与失窃车辆吻合。
报案者确认该摩托车确为其父亲所有,警方当场扣押车辆并逮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