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地庭于17日裁定,在一起涉及虚假网络工作骗局的案件中,四名华裔男子和一名女子被告获得“无罪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的处理。法院作出此决定的原因是控方未准备好案件,无法继续审理。
地庭推事莎丽哈法蒂玛·阿祖拉在审理过程中批准了辩护律师Ralph Lee提出的DNAA申请。律师表示,尽管案件审理日期早在去年11月就已排定,但控方至今未发出任何传票,且未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推事指出,法院不再接受任何进一步的延展,因此裁定五名被告获得DNAA处理,并命令退还所有现金保释金,同时取消了原定的审讯日期。
这些被告最初被控于2024年8月22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位于拿督杨国斯路连接路的一个地点合谋诈骗,提供虚假的网络工作机会,诱骗国际受害者,包括来自德国的受害人。
根据控状,这五人面临依据《刑事法典》第120B(1)条文和第417条文的指控,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据悉,这个诈骗集团通过虚假的工作机会诱骗受害者,并要求受害者通过加密货币(USDT)支付款项,进而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