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裁定,大众银行(Public Bank)因泄露国家养牛公司及其三家子公司的银行账户信息,需赔偿9000万令吉。
由西马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斯娜主持的联邦法院三名法官小组,今天作出这一判决。其他两名法官分别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和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阿布峇卡。
哈斯娜大法官裁定,大众银行因违反法定责任和保密义务,需支付包括3000万令吉的公平赔偿、惩罚性赔偿及加重性赔偿金。她还指出,从判决日起,大众银行必须按照2%的年利率支付赔偿金额,直到款项全数偿付完毕。
她进一步说明,上诉庭先前裁定,国家养牛公司及其三家子公司成功证明大众银行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未能证明损害赔偿,因此法庭认定该银行应支付1万令吉象征性赔偿的判决存在错误。
“上诉方(国家养牛公司)已通过专家证人提交了财务报告及经审计的账目,而大众银行未传唤任何证人质疑这些证人的可信度。因此,上诉方所依赖的文件没有受到任何挑战。”
国家养牛公司及其三家子公司的律师团队包括丹斯里沙菲宜阿都拉、莎拉阿比谢甘和法拉慕斯达法,而大众银行的代表律师则为陈国强、傅珠何和程民兴(人名均为译音)。
国家养牛中心的丑闻最初在2010年总稽查司报告中曝光。报告指出,由政府提供2亿5000万令吉贷款的国家养牛公司计划存在严重弊端,随后时任公正党副主席的拉菲兹继续揭露该公司的财务问题。
当时的报道指出,巫统妇女主席沙丽扎的长子、次子及女儿分别成为国家养牛公司董事,最引发争议的是沙丽扎家族在新加坡购买了至少三套公寓,价值超过4200万令吉。此案因此被戏称为“公寓养牛案”。
国家养牛公司当时的主席沙烈,亦为沙丽扎的丈夫,他于2012年5月22日向高庭提起诉讼,控告大众银行破坏国家养牛公司名誉,并指控该银行违反《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索赔金额高达5亿6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