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缅甸籍外劳因7年前在柔佛残杀华裔女雇主并藏尸工人宿舍密室,被高庭裁定谋杀罪成、判处死刑。然而,他在上诉后获得减刑,成功逃过绞刑,改为监禁30年与鞭笞12下。
这起案件的判决由上诉庭三司于今年4月17日作出。三司由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主审,连同拿督阿兹米及拿督朱家升一致驳回上诉人推翻谋杀罪的申请,但援引2023年生效的**《废除强制死刑法令》,决定行使酌情权,将死刑改判为长期监禁和鞭刑。刑期自被捕日,即2018年4月13日**起算。
案件回顾:女雇主遭杀害后藏尸货柜宿舍密室
案发于2018年4月13日下午2时,被告丹内索(Than Naing Soe)与另一名在逃人士,在柔佛巴西古当区甘榜斯里布纳马的一家罗厘销售公司内,涉嫌谋杀43岁的女雇主吴玉玲,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据案件资料显示,受害人遭受残忍对待——双眼被蒙、嘴巴遭堵、手脚被铁链捆绑,且遗体被藏匿于工人宿舍货柜箱式房间的下层密室。警方是在被告向一名同事透露“藏尸地点”后,才顺藤摸瓜破案。
上诉理由不成立 法院维持谋杀定罪
法官阿兹米在上周五(6日)公布的书面判词中指出,上诉人谋杀罪成的裁决有充分证据支持,因此三司决定维持新山高庭于2023年1月30日的原判决。
不过,基于2023年7月4日生效的新法令赋予法官酌情权,三司考虑案情后裁定,上诉人可从死刑改为监禁30年,并须接受至少12下鞭笞,依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