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仅21岁的男子被控殴打怀孕妻子并踢坏其摩托车,但在法庭上否认有罪,以4000令吉保释外出,案件将在7月14日续审。
遭控蓄意伤人与破坏财物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道,被告丹尼尔·阿兹惹曾任保安,已育有一子,妻子目前怀孕两周。
案发于6月7日,地点在峇株巴辖迪沙斯里万兰花园。当时妻子要求丈夫陪她到古来领取婴儿床,却遭拒绝并被要求独自前往。妻子劝说不果,反而遭丈夫殴打,被踢腹部、头部还被撞向墙壁,最终报警求助。
此外,被告还在当天下午3时,在另一地点踢坏妻子的摩托车,造成58令吉损失。
两项指控 最高或判囚5年
被告分别面临:
- 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及第326A条文(对配偶施暴),一旦罪成,可判监禁1年、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 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一旦罪成,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庭允许他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并规定他每三周需向警方报到一次。
案件定于7月14日过堂以提交文件。主控官为副检察司菲道斯·鲁斯兰,被告由律师祖亚迪·阿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