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日宣布,租赁服务或租用业务将纳入销售及服务税(SST)扩征范围,自相关条例生效日起,年营收达50万令吉或以上者,将需缴纳8%服务税。
谁会被征税?
凡在12个月内提供应税租赁服务总额达50万令吉者,须进行注册并缴纳服务税。
哪些不征税?
以下租赁服务将豁免服务税:
- 住宅租赁
- 阅读材料租用
- 融资租赁(leasing)
- 位于马来西亚以外地区的有形资产租赁
企业减免机制
- 企业对企业(B2B)交易可享部分减免
- 集团内部租赁可获全面豁免,以防止重复征税
额外豁免情况:
- 年营收低于50万令吉的微型与中小企业(MSMEs)将豁免征税
- 已签订且无法更改的合约,自条例生效日起享有12个月豁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