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日宣布,租赁服务或租用业务将纳入销售及服务税(SST)扩征范围,自相关条例生效日起,年营收达50万令吉或以上者,将需缴纳8%服务税

谁会被征税?

凡在12个月内提供应税租赁服务总额达50万令吉者,须进行注册并缴纳服务税。

哪些不征税?

以下租赁服务将豁免服务税

  • 住宅租赁
  • 阅读材料租用
  • 融资租赁(leasing)
  • 位于马来西亚以外地区的有形资产租赁

企业减免机制

  • 企业对企业(B2B)交易可享部分减免
  • 集团内部租赁可获全面豁免,以防止重复征税

额外豁免情况:

  • 年营收低于50万令吉的微型与中小企业(MSMEs)将豁免征税
  • 已签订且无法更改的合约,自条例生效日起享有12个月豁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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