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一名林姓女子当年好心出资协助弟弟购屋加车位,没想到25年后,弟弟竟背着她将车位卖出,并独吞台币150万元(约21万令吉)售款。林女得知后怒而提告,法院最终判她胜诉,弟弟必须归还这笔款项。

案件回溯至25年前,林男因经济拮据无法加购车位,姐姐便慷慨解囊,并与弟弟签署书面协议,明确注明车位由姐姐出资、实际所有权归她。林男也同意车位登记在自己名下仅为“借名”。

然而多年后,林男却未征得姐姐同意,私下联络房屋中介将车位售出。林女是在家人转告后才得知此事,气愤之下提起诉讼。

审理期间,林男坦承车位确由姐姐出资,并表示每月车位租金均转交姐姐收取。法院查阅双方契约,确认车位出售权属林女所有,林男仅是名义登记人与代管者。

台中地方法院据此裁定,林男出售车位所得的150万元必须全数归还林女。判决尚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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