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一名华裔男子涉嫌持有及贩卖总重达6.4公斤的摇头丸粉末(MDMA)、冰毒与克他命,今日在笨珍推事庭被提控。
35岁的被告刘吉林(译音)面对一项贩毒指控及三项拥毒控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5月21日傍晚6时10分,在珍珠苑一间住宅内涉嫌贩卖6.4公斤摇头丸粉末,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并至少鞭笞12下。
他在庭上聆听控状后,向推事阿丽娜表示明白指控内容。
此外,被告还面对三项毒品持有指控,分别涉及20.04克与1.06克冰毒,以及5.66克克他命,皆发生于同一时间与地点,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若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对于这三项拥毒罪,被告当庭否认有罪。
本案由主控官阿尼斯负责提控,被告则暂无律师代表。由于贩毒指控性质严重,主控官强烈反对让被告保释,法庭亦驳回保释申请,并谕令将案件押后至8月5日过堂,等待相关毒品化验报告出炉。
同时,法庭也指示被告尽快委任律师应讯。
据了解,此案为柔佛警方早前所展开的大型毒品取缔行动的一部分。根据柔佛总警长拿督古玛于5月25日的通报,警方在笨珍一处住宅展开突击检查,查获市值逾107万令吉的毒品,并当场逮捕一名35岁男子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