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 视界新闻网》报道,新传媒前艺人方威捷涉嫌性侵少女一案判决结果引发受害者家属强烈不满。受害少女母亲日前公开表态,称对被告仅获刑的判决 “难以接受”,质疑未判处鞭刑属 “量刑过轻”,并明确将通过民事法律途径继续起诉,“誓让其为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母亲控诉:利用身份诱骗未成年人,行为 “恶劣至极”
受害母亲向媒体透露,被告方威捷在案件中存在系统性诱骗行为:利用明星身份接近女儿,甚至在其生病期间携带酒水前往酒店,趁其身体虚弱时实施侵害,并夺走少女初夜。“他清楚自己的行为违法,事后还威胁孩子‘不许告诉父母,否则我会坐牢’”,母亲愤怒指出,方威捷不仅造成女儿身心创伤,更导致其感染传染病。
她特别强调,案发时双方年龄差距显著,且女儿始终处于被动与被操控状态。“法官在庭审中已认定其行为‘恶劣’,每次见面都带有明确目的性,这难道不是性剥削?” 母亲对部分法律观点提出质疑 —— 有律师认为因受害者案发时年满 15 岁、涉案行为被认定为 “自愿”,她直言 “这种说法完全违背事实”。
法律争议:量刑依据与鞭刑适用成焦点
根据法庭披露,本案判决援引《刑事法典》第 376A(2)(b)条文,该条款最高刑罚为 10 年以下监禁、罚款或并罚,但未包含鞭刑。受害母亲通过法律界友人了解到,该条文适用前提为 “不存在性剥削成分”,这与她所理解的案件事实存在根本冲突。
“一个成年男性对未成年少女实施长期心理操控与身体侵害,却因条文解释被免除鞭刑,这如何体现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她呼吁司法部门重新审视案件细节,“即便无法改变刑期,也应让鞭刑成为对这类犯罪的警示”。
后续行动:民事追责启动,誓讨公道
尽管对刑事判决失望,受害家庭仍未放弃追责。母亲表示,目前已委托律师团队启动民事赔偿诉讼,“不仅要让他承担法律责任,更要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经济代价,直到破产”。她同时呼吁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议题,避免更多家庭重蹈覆辙。
截至发稿,方威捷及其代理律师尚未对上述争议作出公开回应。此案后续进展仍待司法程序进一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