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高等法院今日驳回了登嘉楼州政府与勿述县议会提出的撤销民事诉讼申请,该诉讼涉及流浪狗Kopi在2023年10月被枪杀事件。法院并决定将在8月13日就此案作出裁决。
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原告律师拉杰什表示,法庭不仅驳回撤销申请,也裁定由州政府与县议会承担相关的法律费用,案件将继续就实体内容展开审理。
“这是我国动物权益斗争的一大突破,也是为被冷血杀害的流浪狗Kopi争取正义的重要起点。”他说。
此案由四位动物权益人士——卡蒂妮法拉阿都拉欣、穆古南、洪海山(译音)及沙希古玛于2023年12月发起,他们指控Kopi遭县议会执法人员非法射杀,违反《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e)条及第30(1)条。
原告通过律师向瓜登高庭提起诉讼,并将勿述县议会与登州政府列为第一与第二答辩人。诉讼要求法庭宣判,除非属《动物福利法令》第30(2)条所列例外(如获兽医授权、为防止人类生命受到紧急威胁或防控传染病等),任何射杀动物的行为都应视为违法。
此外,原告也主张《1990年勿述县议会狗只执照附则》第9(1)与(2)条款与《动物福利法令》中的相关条文相抵触,要求法庭作出相关法律裁定。
Kopi之死引发广泛关注。早在2023年3月,一段Kopi与一只流浪猫玩耍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同年10月6日,Instagram账号“My Forever Doggo”发布消息称,Kopi在勿述一场清理流浪动物行动中遭当局开枪击毙。
对此,勿述县议会主席莫哈末苏克里于10月13日回应称,当局的行动是依据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制定的标准作业程序执行,县议会使用枪支也符合《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30条文,在特定情况下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