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女子因刚购新居需节衣缩食,竟在友人介绍下将银行账户“出租”赚取每月350新元(约1151令吉68仙)佣金,结果沦为洗黑钱工具,最终锒铛入狱。

现年36岁的陈楚萍是案件被告,她面对三项控状,包括欺骗、触犯滥用电脑法令及违反《贪污、毒品及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简称CDSA)。她于周五承认其中一项罪名,法官在将其余罪状纳入考量后,判处她监禁5个月,并罚款1050新元(约3455令吉3仙)。

根据案情,2023年1月,陈楚萍向24岁的朋友黄锦成透露,自己刚买了房子,生活开销吃紧。黄随即将她介绍给26岁的徐拉菲尔,并称对方有“快速赚钱”的门路。

徐拉菲尔透过黄锦成向陈提出,以每月350新元的佣金“租用”其银行账户。陈楚萍同意后,于2023年3月开设了一个新银行账户,并将提款卡及密码交予徐。

在2023年3月22日至5月31日期间,该账户共接收近23万新元的非法资金,被冻结时账户内仅剩1824新元(约6001令吉88仙)。

调查显示,早在2022年,一名28岁的叶盛就委托徐拉菲尔寻找愿意“出租”银行账户的个人或公司账户,以协助非法活动。徐随后通过朋友协助开设账户,再从叶处领取佣金并与朋友分成,黄锦成亦涉其中。

主控官指出,新加坡诈骗案件自2021年的2万3933起剧增至2024年的5万1501起,必须严惩相关罪行以收阻吓之效。

虽然陈楚萍并非策划者,控方强调她仍为利益所诱,不仅开设个人银行账户供徐使用,还另外设立了一个公司账户予他操作,因此建议法院判处她5至6个月监禁及罚款。

黄锦成与徐拉菲尔的案件目前仍处于审前会议阶段。(人名皆为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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