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无业男莫哈末费之,近日为申请出国工作更新签证时,才惊觉自己15年前因贩售色情与盗版光碟的旧案尚未结案,结果被控上庭!
案件发生于2010年9月2日,当时他在雪州双溪乌浪一住家内,被发现持有并贩售37张色情光碟及306张未经电检局认证的盗版VCD,触犯《2002年电检法令》。
控方指出,若罪成,他恐面对高达5年监禁或5万令吉罚款,甚至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两项指控,法庭批准以7000令吉保释,案件订于6月30日过堂。
辩护律师求情称,被告目前失业,还要养妻小,发现旧案后也积极配合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