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省一名87岁老翁,平时身体硬朗,有骑电动车外出买菜的习惯。尽管家人担心他独自出行的安全,但因老人坚持要保持日常活动,子女只能顺其自然。然而,一次如常的出门途中,老人突感不适,不幸摔倒在地。
据陆媒报道,当时路人发现老翁倒地后,多数人只是放慢脚步观望,却无人敢上前扶助。一名男孩曾试图扶起老人,却被旁人劝阻:“这老人可能是来碰瓷的。”现场也有其他人犹豫片刻后选择离开。
老人最终因无人施救而身亡,家属悲痛不已,更对路人的冷漠感到愤怒。他们调阅监控,锁定10名当时在场的路人,并以“见死不救”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每人赔偿14万元人民币(约合9万1千令吉),共计140万元人民币(约合91万令吉)。家属认为,这些人袖手旁观是造成老人死亡的关键原因,必须承担责任。
案件引发社会热议。法院最终驳回了家属的诉讼请求,裁定10名路人无须赔偿。法官指出,路人与老人未有肢体接触,不构成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84条,普通公民并无强制救助义务,除非属特定职业群体如警察或医护人员,因此这些路人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