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年涉嫌亲吻和抚摸2名男大生数个身体部位,今日在法庭上被控非礼,惟不认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
43岁的男被告莫哈末祖卡南阿丹被控于今年1月15日凌晨12时,在爱极乐达西乌达玛花园一间住家单位亲吻2名受害者的耳朵和肩膀,同时抚摸胸口和腿部。
被告为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10年、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陪同下,在推事玛扎纳斯宁面前否认2项控状后,要求推事减低保释金额。他表示,本身是一名励志顾问,患有椎间盘突出症,目前也正在接受心理治疗。
推事最终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条件是被告不能靠近受害者,同时也将于3月27日过堂。
此案由瓦达依沙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