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子的生母自其年幼时离家失联,直到去年父亲逝世,他申请继承遗产时,竟突然冒出一名从未见过的“弟弟”,才发现母亲离家后另育一子,并将其登记在父亲户籍中。然而,父亲与他在过去40年中对此事毫不知情。男子因此入禀法院提起否认子女诉讼,近日台法院裁定,双方须进行DNA亲子鉴定以厘清血缘关系。
据《香港01》综合报道,该名台北男子日前向法院提告,要求确认这名突如其来的“弟弟”是否为父母婚生子,是否具备继承父亲遗产的资格。他指出,父母于1980年4月30日登记结婚,但母亲在1981年2、3月间离家,从此杳无音讯长达40多年。父亲后来提出离婚诉请,并于1984年1月25日正式离婚。
然而,男子近日才得知,生母在离家后竟另育一名儿子,且在户籍中将该名男童登记为与其父相同的人。男子强调,父亲生前从未提及还有另一个儿子,而他本人也完全不知道有这名“弟弟”的存在,直至2024年6月1日父亲去世,办理遗产继承时才发现此事。
由于这名“弟弟”与父亲素未谋面,且血缘关系成疑,男子认为其是否具备继承权必须依法厘清,因此向法院提出否认子女诉讼。
士林地方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男子已针对其主张提出合理理由,并提交了户籍誊本、离婚资料等相关证据,显示该名“弟弟”极可能并非父亲亲生子,因此无滥诉之虞。法院最终裁定,两人必须接受DNA检测,以确认是否具有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