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裔青年因鲁莽驾驶导致严重车祸,造成4人受伤,今早在峇株巴辖推事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5000令吉。
被告黄健安(20岁,五金店员工,译音)于今早出庭应讯,承认于今年1月12日清晨4时30分,在巴莪亚依淡至吗什大道第84.3公里处,因鲁莽驾驶撞上另一辆轿车,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2020年修正)。
该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一年或罚款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当天被告驾车从马六甲前往新山途中失控,猛撞前方轿车,导致车上4人受伤,其中有人手骨折、腿部骨折,送往峇株巴辖政府医院接受治疗。
推事阿伦诺瓦最终判处被告罚款5000令吉。控方由主控官菲道尔斯代表,被告则由律师陈松元代为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