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31日讯)一名男子因未携带身份证而无法遵循警务人员的指示,未能展示身份证,最终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处一个月监禁。
这位被告是27岁的威尔逊彼得。他被控于今年1月25日下午2时30分,在庙街的一个凉亭处,由于未携带身份证,未能遵循警务人员的指示而被指控。
被告被控违反1990年大马国民登记局法令25(1)(n)条文。根据该条文,违反者可能被判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在认罪后,法庭判处被告罚款2000令吉。然而,由于被告未支付罚金,因此将被监禁一个月以替代罚款。
(诗巫,31日讯)一名男子因未携带身份证而无法遵循警务人员的指示,未能展示身份证,最终在推事庭认罪后被判处一个月监禁。
这位被告是27岁的威尔逊彼得。他被控于今年1月25日下午2时30分,在庙街的一个凉亭处,由于未携带身份证,未能遵循警务人员的指示而被指控。
被告被控违反1990年大马国民登记局法令25(1)(n)条文。根据该条文,违反者可能被判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在认罪后,法庭判处被告罚款2000令吉。然而,由于被告未支付罚金,因此将被监禁一个月以替代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