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东山路弃婴案迎来关键进展,45 岁华裔男子邵氏(译音)今日在法庭上对强奸未成年少女的指控供认不讳,最终被判处 11 年监禁,并执行 2 下鞭刑。案件的宣判,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再度敲响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警钟。

被告邵氏被指控在 2024 年 3 月至 10 月期间,于东山路的一处租住屋内,对一名年仅 14 岁的少女实施了性侵行为。这一恶劣行径触犯了刑事法典 376(1)条文,根据该条文,一旦罪名成立,犯罪者将面临 10 年至 30 年的监禁,同时还需接受鞭刑。

在庭审过程中,认罪后的邵氏向法庭求情,他自称是一名屠宰工人,家中有年迈母亲需要照料,经济负担沉重。此外,他还提及自己患有心脏病,希望法庭能够酌情从轻判决。然而,这些理由并未能改变他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的命运。

副检察司辛西娅艾梅尔达在法庭陈述中指出,这起案件的受害者是一名无辜的儿童,却被迫成为被告满足私欲的牺牲品。长期遭受性侵的经历,给受害者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心理创伤,这些伤痛将伴随她的一生,成为挥之不去的噩梦。被告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也给受害者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痛苦。

辛西娅艾梅尔达进一步阐述案情,被告与受害者父亲本是朋友关系,受害者父亲出于信任,在 2024 年 3 月至 10 月期间委托被告接送女儿上学。但被告却辜负了这份信任,利用接送的机会,在诗巫东山路的租住屋内,多次于上午 9 时至 10 时与受害者发生性行为,最终导致受害者在 2024 年 10 月 29 日诞下一名男婴。这起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被告道德的沦丧和法律意识的淡薄。

副检察司强调,鉴于被告罪行的严重性、恶劣性质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法庭应判处具有威慑力的刑罚,以儆效尤。她请求法庭从被告定罪之日起开始计算监禁刑期,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

回顾整个案件,2024 年 10 月 29 日,受害者在出租屋内生下男婴后,将婴儿遗弃在租住房前的垃圾桶内。随后,受害者前往警察局报案,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当晚 10 时 30 分在甘榜艾蒲路成功将被告逮捕。经调查确认,从 2024 年 3 月初至 10 月期间,被告多次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正是这些行为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最终,法庭综合考虑了案件的详细情况、被告的认罪态度、求情陈词以及公众利益等多方面因素,做出了公正的判决。被告邵氏被判处监禁 11 年,并施以鞭笞 2 下,刑期从其逮捕日,即 2024 年 10 月 29 日开始计算。这一判决结果,不仅是对受害者的慰藉,也是对社会公众的郑重宣告:任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社会各界也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上一则新闻40外来鱼种入侵砂拉越 “忘不了”等原生鱼受威胁
下一侧新闻开心网购二手车 男子遭华裔女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