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委员会日前在布城采取行动,逮捕3名在吉隆坡两家银行任职的高层职员,分别为业务经理、部门主管及分行经理,三人涉嫌在一宗涉及逾2100万令吉的贷款案中收取贿赂及进行洗黑钱活动。
消息人士指出,这三名银行职员被怀疑于2024年期间,共同持有、转移、转换及使用来自三家公司所支付的贿金。这些资金被用作掩盖非法交易,涉嫌洗黑钱。
“初步调查发现,其中一名担任部门主管的嫌犯,涉嫌向上述三家公司索取并收受超过17万令吉的贿金。这三家公司提交了总额超过2100万令吉的五项贷款申请。”
“这些款项被怀疑是为了换取贷款申请的优先处理及批准。”
三人于今日下午4时至5时之间,主动前往布城的反贪会总部协助调查时被当场逮捕。
执法人员随后冻结了三名嫌犯名下共四个银行账户,涉及金额约26万8000令吉,并充公了三部手机及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调查物证。
大马反贪会反洗黑钱组主任诺哈依赞证实此事,表示案件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与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1)(b)条文展开调查。
他补充,反贪会将于明日把三名嫌犯带往布城地方法庭申请延长扣留,以协助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