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曾遇过以下这些情形:明明是公共停车位,却被花盆、三角锥、水桶甚至塑料椅子强行霸占?又或是刚找到一个空位,却有人站在那里“保留”,硬生生挡下你准备停车的车?
近日,外国一段执法视频在网上广泛流传,画面中执法人员干脆利落地清理掉道路上的各种“私设障碍物”,还路于民,引发网民一片叫好。
不少大马网友感慨,如果在我国动手移开这些霸位物品,不只可能引来破口大骂,甚至车辆还会遭人恶意破坏。
事实上,根据马来西亚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0(3)条文,擅自霸占公共或私人停车场的车位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定罪,最高可面临2000令吉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监禁。然而,在现实中,这类行为仍屡见不鲜,执法行动往往不到位,导致不少民众敢怒不敢言。
此现象反映出公共空间管理与执法落实之间的落差,也凸显出提升公民素质与执法透明度的迫切性。毕竟,停车位是公共资源,不应被少数人私有化,更不该成为引爆冲突的导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