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市一名30岁的挖土机司机李姓男子,因不满工地工作过于劳累,转而投入诈骗集团担任车手,未料“转职”首日即遭警方逮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
李男原本在工地操作挖土机,嫌工作辛苦收入有限,决定冒险加入诈骗集团。根据指示,他从桃园市搭乘德士南下台中取款200万元新台币(约28.5万令吉),车资高达4000元(约570令吉),若成功取款可获4万元(约5700令吉)酬劳。
另一方面,台中市一名50岁的蔡姓男子因在脸书看到投资广告而加入一个名为“股往金来”的群组,群内“专员”积极推介股票投资机会。蔡男前后3次汇款共230万元(约32.7万令吉),打算提领“投资获利”时却被告知因“泄漏布局”,无法出金,甚至被威胁称若报警将构成泄密。
察觉被骗后,蔡男假意再投资200万元,要求面交引出诈骗集团。台中市警五分局得知线索后,在指定地点布下埋伏,顺利逮捕前来取款的李男。
警方指出,李男遭逮时一度抗拒执法,最终仍被制服。在其身上搜出伪造的投资公司证件、收据及毒品(安非他命)与吸食器。案件随后依诈骗及洗钱罪嫌侦结起诉,台中地方法院最终裁定有罪并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