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学校食堂经营的小贩无奈发声:校方禁止她贩售包括香蕉蛋糕、炸鸡、饼干、薯条等在内的「零食」,让她几乎无货可卖、租金却照缴,气得在社交平台吐苦水。

她表示,刚拿下学校食堂经营权,校方却列出长长的「禁售清单」,从包装饼干、盒装饮料到最基本的香蕉糕、炸鸡全都不能卖。

「我每月交超 RM1000 的租金,但被限制这也不能卖、那也不行,我到底还能卖什么?」

更让她疑惑的是,学校书店却照卖巧克力、糖果、口香糖、各种零嘴,甚至在早晨集会时,有老师还鼓励学生去书店买零食!

她尝试向副校长、校长及家教协会投诉,但回应冷淡,毫无下文,甚至担心「投诉太多会被找麻烦。」

网民得知后大表同情,纷纷留言支招:

  • 「直接投报教育局!这不合理。」
  • 「等合约结束换地方吧,像医院这种地方规定比较宽松。」
  • 「书店卖零食也太离谱了,和食堂抢生意?」

根据《学校食物指南》,学校确实禁止高糖、高盐、高油等不健康食物,但许多民众质疑:既然是为健康把关,为何书店就能另开一条生路?

这场「炸鸡 vs 零嘴」的矛盾,不只是小贩与校方的拉锯,更暴露出校园食品政策执行的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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