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涉嫌在杨国斯路朝车内开枪、致使一名男子当场丧命的30岁交警,今早在推事庭被控谋杀。被告身穿便服、戴黑口罩、双手上铐,在庭外低头快步前行,试图闪避媒体镜头。

被告是来自武吉阿曼警察总部的一名巡伍长,面对谋杀罪控状时表示明白内容。由于谋杀罪属高庭审理权限,今日无须答辩。案件择定于6月10日过堂,期间被告不得保释。

根据控状,被告贞尼斯涉嫌于4月26日清晨5时30分,在吉隆坡杨国斯路朝一辆行驶中的车内开枪,造成车内34岁的莫哈末扎基中弹身亡。事发时死者与两名友人同车,事后友人紧急将他送往警局求助,但医务人员到场时证实死者已无生命迹象。

此案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调查,罪成者可被判死刑,或监禁30至40年及至少鞭笞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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