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就近日中马两国政府签署的互免签证协定作出说明,强调现行中马之间的免签入境安排暂未改变,双方公民仍可在免签情况下进入对方国家,单次停留不得超过30天。同时,依据国际惯例,协定进一步明确每180天内,免签累计停留时间不得超过90天。

大使馆发言人今日在文告中指出,外国公民免签进入中国的停留时间计算方式为:从任意一个自然日往前推180日内,在华免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90日。此期间不包括持有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或居留证的停留时间。

“若入境时向前计算的180日内免签停留已累计满90日,将不再适用免签政策;若累计未满90日,但剩余天数不足30日的,本次免签停留不得超过剩余天数。中国公民来马的免签安排也同样适用这一原则。”

发言人表示,随着该协定日后正式生效,将进一步推动中马人文交流,增进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深化多领域合作,为构建中马高水平战略性命运共同体注入新动力。中国驻马大使馆将持续致力于推动两国民间友好往来。

他指出,上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马来西亚进行国事访问,成为推动两国关系迈向更高水平的重要契机,也为中马迈向“黄金五十年”奠定坚实基础。

他补充,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互免持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的交换。该协议将在完成两国政府所需程序后正式生效,初始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将自动续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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