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起涉及马来西亚留学生的命案判决再度引发台湾司法争议,引来舆论强烈质疑。有网民痛批台湾是“杀人犯的天堂”,抨击加害者“杀了人却逃过死刑”,形成巨大舆情风暴。然而,深入检视台湾司法制度后,不难发现当前的判决并非终局,舆论对“放过凶手”的批评或许未尽客观。
这两起案件分别是:2020年长荣大学锺姓女学生遭性侵后被杀害,以及2022年铭传大学蔡姓女学生命案。前者加害人梁育志一审遭判死刑,但最高法院近日撤销原判,发回高等法院重新审理;后者加害人陈柏谚则于今年3月被高院更一审判处18年10个月徒刑,引发民间巨大不满。
不少人质疑,两名凶嫌均未最终判处死刑,是对受害者的不公。然而,台湾现行司法采“三审三级制”,案件需经过地院、高院至最高法院三轮审理,每一层级都有权撤销或维持前级判决,保障程序正义,防止误判。在锺案中,最高法院指出高院审理过程存在证据与论理问题,因而撤销原判,交由高院重审,并非表明梁育志“无罪”或“不该判死”,而是确保审理程序的完备性。
蔡案方面,目前也尚未进入终审阶段,家属已表达不满,并敦促检方提出上诉。换言之,两起案件皆未画下司法句点。
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来看,台湾司法之所以设置“三级三审”,正是为了避免由单一法官决定生死,以制度层层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检视。这套制度也强调,不论加害者多么令人愤怒,仍应依法享有辩护权与上诉权,体现法治社会对人权的基本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梁育志的辩护律师系由法律扶助基金会指派,该机构的宗旨正是协助经济弱势者获得司法协助,避免因贫困而失去辩护机会。社会上或许有人对“帮坏人打官司”感到不解,但律师的角色不在于为罪行辩解,而是确保程序公正,为法治价值守住最后一道防线。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冗长的诉讼过程,对远在海外的受害者家属而言,是另一种折磨。他们需面对高昂的经济与心理代价,反覆经历创伤回忆。台湾除了维持司法独立与严谨之外,也有责任建立更完善的配套机制,包括提供心理支持、法律协助与经济补助,减少家属在司法途中的痛苦与孤立感。
因此,面对如此敏感而复杂的议题,社会舆论固然可以表达情绪,但若将关注点局限在“有没有判死刑”,反而忽略了更根本的问题。我们应追问的是:台湾在司法公正与人性关怀之间,是否取得了良好平衡?国家是否提供了足够资源来协助受害者家属度过司法漫长过程?
唯有在冷静与理性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推动更成熟的法治社会,也才能真正回应受害者与其家属的期待。愤怒可以点燃讨论,但制度建设必须回归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