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涉嫌贩运近11公斤冰毒而面对死刑指控的华裔前快递员,22日在马六甲高庭获判无罪释放,理由是控方无法传召关键证人作证。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拉兹在裁决时指出,44岁的被告余国聪(译音)面对的表面罪名不成立,控方未能传召关键证人证实被告涉及贩毒,因此在审讯结束后,依法宣布被告无罪释放。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1年1月14日晚上7时05分,在马六甲丽丽3路口处涉嫌贩运10,898克冰毒,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根据第39B(2)条文被判强制死刑。
案件由副检察司莫哈末费达勿斯主控,被告则由哈雷斯与兰查尼两名律师代表。整个审讯期间,共有8名控方证人及1名辩方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哈雷斯在庭外接受访问时表示,被告在案发当日只是代为递送一个包裹,而包裹实为毒品,实际持有与安排毒品交易的是另一名男子。该名关键人物才是此案的核心证人,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下落不明,无法出庭作供。
“我们强调,被告并不知道包裹内藏有毒品,他只是执行一项递送任务,却因此被捕并被控贩毒。”
由于关键证人无法出庭,控方无法确立被告知情与参与贩毒的事实基础,最终导致案件无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