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段感情纠葛,三名华裔男子在街头大打出手,最终为冲动之举付出代价。近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三名涉案男子因蓄意伤人罪当庭认罪,各自被判处 1200 令吉罚款。

这起案件的三名被告分别是 22 岁的黄永杰、21 岁的黄家兴和 20 岁的林松英(均为译音),其中一人已是三个孩子的父亲。法庭资料显示,事发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凌晨 12 时 30 分许,地点位于峇株巴辖王国花园的一家饮食店。当时,除这三人外,还有一名男子参与其中,目前仍在逃。四人对一名年仅 17 岁的少年实施殴打,致使其脸部、手部及嘴巴受伤,伤者随后前往峇株巴辖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据悉,这场暴力冲突源于情感纠纷。警方调查发现,三名被告与受害者因追求同一名女子产生矛盾,争执之下竟选择用暴力解决问题,最终酿成伤人事件。三人的行为触犯了刑事法典第 323 条文(蓄意伤人),并依据第 34 条文(共同犯罪)进行审理。根据法律规定,若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一年监禁、2000 令吉罚款,或两者并罚的处罚。

庭审现场,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三名被告均表示认罪。推事阿伦诺瓦最终作出判决,判处三人各缴纳 1200 令吉罚款,若无法按时缴纳,则需以一个月监禁替代。目前,三人已履行罚款义务。此案由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和费道尔斯罗斯兰副检察司担任主控官,被告方则由陈松元律师代理辩护。

这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敲响了警钟,也警示公众:感情冲突应通过理性沟通解决,任何诉诸暴力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一时的冲动不仅伤害他人,更会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难以磨灭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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