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梁育志涉嫌杀害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诗巫女大生一案,自一审至更一审均被判处死刑。然而,最高法院认为更一审在证据调查与判决理由方面存在不足,已于本周五撤销原判,发回高雄高等法院更审。

最高法院指出,更一审以「想像竞合犯」的法律概念,将梁育志依强制性交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但司法实务通常对此类案件应采「数罪并罚」,即依强盗杀人及性侵杀人等罪分别判刑,因此更一审的法律适用有误。

此外,法院认为,更一审虽认定梁育志有预谋杀人并实施性侵,但从案件卷宗显示,梁可能原本仅计划性侵,后在过程中升高犯意而杀人。再者,教诲师曾指出梁具一定矫正可能性,但更一审未对此有利情节详细论述,属证据调查不完整、量刑理由不足,因此撤销原判决并发回更审。

案件回溯至2020年10月28日晚间,马来西亚籍的女大生在从校园返回宿舍途中,经过台铁沙仑支线桥下时遭梁育志以绳索勒颈强拉上车,随后被杀害并弃尸于高雄阿莲山区。

一审桥头地方法院以强制性交未遂、强制性交致死、强盗杀人及遗弃尸体等罪,判处梁育志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案件上诉后,高雄高分院维持死刑判决。最高法院随后仅撤销强制性交罪部分,发回更审,其余遗弃尸体及强制性交未遂罪部分定谳,分别判刑2年及2年10个月。

更一审认为梁育志犯罪有高度计划性,选定偏僻地点、准备工具,行为凶残,符合宪法法庭去年裁定中所指的“最严重情节”,也属《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最重大罪行”。法庭合议后决定维持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本案是宪法法庭去年宣告死刑在特定条件下合宪后,首宗经上诉仍维持死刑的案件。如今最高法院撤销判决,未来将由高雄高分院再次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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