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总理署(法律事务、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及砂联邦关系)副部长拿督斯里莎丽花哈西达强调,恢复砂拉越与沙巴在国会的合理议席比例,不应被视为单纯的政治协商事项,而是一项根植宪法的责任。

她指出,这项议席分配的原则早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中已被确立,是建国初期各方达成的承诺,必须在相互尊重与理解的前提下加以落实。

莎丽花此番声明,是回应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关于增设东马国会议席仍在讨论阶段的言论,以及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呼吁以友好方式诠释MA63条款的立场。

她援引历史指出,早在马来西亚成立前夕,时任马来亚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曾表明,建议将40个国会议席划拨给婆罗洲地区,其中砂拉越24席,沙巴16席。
“这项安排背后的考量,是为了确保婆罗洲各州在联邦中具备足够的代表性,从而在宪法层面获得应有保障。”

她解释,当年马来亚拥有77个国会席位,足以单方面修改宪法,因此新增的婆罗洲40席,被视为关键性的平衡机制,避免马来亚独大。若没有婆罗洲议员的支持,任何宪法修正案都难以推进。

这一保障机制在政府间委员会报告第19(2)段中亦被明确指出,即不得削减分配予砂拉越与北婆罗洲的议席比例,强调了维持其政治影响力的重要性。

莎丽花补充,马来西亚初期的国会议席配置,赋予砂拉越、沙巴与新加坡合共35%的席位。这一比例设计的用意,是防止马来亚掌握三分之二多数,从而确保无法单方面修改宪法结构。

她指出,这项制度安排后来通过《马来西亚法案》第66条、《马来西亚法案》第63条之“附件A”,最终被纳入《联邦宪法》第161E条,从法律层面明确保障了东马的议席份额。

“这意味着,凡涉及可能影响砂拉越与沙巴权益的宪法修订,必须取得这两州的明确同意。”

然而,莎丽花指出,随着时间推移,马来亚的国会席位不断增加,逐步侵蚀了当初所设下的议席平衡。尽管东马议席有所增加,但比例仍远远落后于马来亚。这种不对称的扩张,削弱了原有宪法保障,也违背了MA63所主张的平等合伙人精神。

“因此,恢复沙巴与砂拉越在国会中的合理代表比例,不能仅仅被当作政治目标,而是我们对宪法应尽的承诺。”

她强调,这不仅是实现联邦结构原意的关键步骤,也关系到马来西亚的政治正义与制度诚信。

“尊重MA63的精神和宗旨,不只是确保数字上的公平,更代表了我们对联邦制度、对彼此尊重以及对国家团结未来的坚定承诺。”

她呼吁各方正视东马应有的政治权益,以确保国家团结、信任与共同发展基石得以持续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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