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一名男子因不满长屋的油漆颜色,迁怒于姐姐并在情绪失控下朝屋顶开枪,还破坏窗户与房门。事后他面对三项控状,被法庭判罚款7,500令吉,惟因无力缴付,需入狱5个月代替。

这名50岁的被告立查,被控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4时,在加拿逸一座长屋内非法持有一把猎枪和子弹,触犯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7年,另加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他在相同时间和地点,非法使用该猎枪朝屋顶开枪,违反同一法令第39(b)条文,并可根据第43条文被提控,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三项控状则指他在同一事件中,恶意破坏窗户和房门,触犯《刑事法典》第425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事发时61岁的姐姐正在为被告住家窗框重新油漆,未料被告突然持刀怒骂她。姐姐惊慌逃往邻居家暂避,返回时发现屋内凌乱不堪,镜子破碎,杂物散落。警方接获投报后,于当晚7时赶赴现场并逮捕被告。

调查揭露,两人是姐弟,住在同一长屋的相邻单位。姐姐为其单位油漆窗框时,引起被告不满,声称油漆颜色未经他同意,因而情绪激动并作出过激行为。

青年男子伤人被罚900令吉

另一宗案件中,一名32岁男子维森因伤人罪于昨日认罪,被法庭判罚款900令吉。

他被控于2024年3月5日下午2时,在一间网络中心内伤害一名14岁少年,违反《刑事法典》第319条文,并与第323条文同读,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一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受害者当时正在上网,突然遭两名陌生男子闯入殴打。警方调查后发现,施袭者之一的被告是为替其侄儿出气,因不满受害者曾在学校欺负其侄儿,遂决定报复。

上一则新闻敦阿都拉国葬 敦马及纳吉最后致敬
下一侧新闻酸习近平访越南 特朗普:研究如何搞垮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