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两名售卖阿榜糕的男子,因一场误会与他人发生冲突并动手伤人,14日在推事庭认罪后,各被判罚款1400令吉,若未缴付罚款,则须服刑5个月。
这两名被告分别为25岁的迪祖米札及37岁的三苏瓦希。他们被控于2024年3月26日下午约2时50分,在甘蜜街一间咖啡店前,合力袭击一名48岁的男小贩。根据控状,两人用拳头猛击受害者的脸部,导致对方受伤。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与第34条文(共同犯案)同读。该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处不超过一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受害者报案称,当时与两名售卖糕点的小贩因误会发生口角,进而遭殴打。事后他出现后脑瘀伤并感到疼痛。
警方展开调查后,援引案发现场的闭路电视画面,证实两名被告确实多次挥拳攻击受害者。医疗报告也证实受害者出现软组织损伤及创伤性鼻出血。
据了解,冲突源于小贩之间的误会升级所致。两名被告在庭上没有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