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下个月就要出生了,婆婆行动不便,弟弟还在求学,我得照顾他们。”两名涉嫌协助贩卖人口的华裔青年今日被控贩卖人口,并请求法院降低保释金,搬出家庭责任为自己求情。

这两名本地籍被告,分别是20岁的叶恩威和18岁的洪伟诚,他们今日上午在新山第二地庭出庭应讯。除了共同面临两项控罪,叶恩威还单独面对另一项控罪。

控状指控,叶恩威与洪伟诚于去年12月初至今年2月14日的晚上约11时,在新山顺利花园玛珠街(俗称“报馆街”)一家餐厅,利用欺骗手段强迫工作,贩卖一名20岁本地青年陈德贤。

两人还被控在相同的时间和地点,以相同方式贩卖19岁本地青年林俊文。

上述两项控罪违反了2007年反贩卖人口与反人口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依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合并审理。一旦定罪,最重可判处20年监禁及罚款。

此外,叶恩威还单独面临一项控罪,指他于去年12月7日至今年2月14日期间,每天约上午8时至凌晨1时,在缅甸边境城市“水沟谷”利用欺骗手段贩卖名叫SUNNY HENG(21岁)的本地公民进行劳工剥削。

该行为同样违反2007年反贩卖人口与反人口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及罚款。

在控状念出后,二被告均否认所有指控。

主控官科德斯维雅丽副检察司表示,由于案件涉及强制监禁,通常为不准保释案件,但若法院允许保释,她要求附加几项条件,包括需提供两名本地担保人、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保释期间不得干扰证人、并交出国际护照。

她还指出,叶恩威此前在峇株巴辖地庭也面临相同的控罪,并获准保释,因此她要求法院将此次保释金额提高至每项控罪6万令吉。

叶恩威在求情时表示,他目前无业,双亲已故,需照顾行动不便的婆婆和仍在求学的弟弟。再者,他和无业的妻子即将在下月迎来孩子出生,希望能降低保释金。此外,他还提到,护照目前被缅甸大使馆扣押。

而洪伟诚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慕占米尔则指出,洪伟诚现年18岁,案发时为未成年人,并且是首次犯罪。律师称,洪伟诚目前与53岁患病的父亲居住在新山百万镇,曾在汽车零件店工作,月收入1500至2000令吉,需负担父亲的生活费用,且无潜逃风险,要求降低保释金。

法官西蒂诺莱达考虑到被告的求情后,允许叶恩威以每项控罪2万4000令吉及两名担保人条件,总保释金为7万2000令吉;洪伟诚则以每项控罪1万5000令吉及两名担保人条件,总保释金为3000令吉保外候审。

此外,法庭还要求两名被告遵守主控官设定的额外条件,并安排案件于5月2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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