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税收局提醒,企业无论盈亏,每年都必须依法报税,即便是面对经营亏损,也不能忽视报税义务。
该局吉隆坡分行首席助理主任赛莫哈末苏克里日前在马新社电台的访谈节目《经商盈亏:都必须呈交B表格》中指出,许多商家误以为亏损代表无需报税,这其实是错误的观念。
“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很常见,但报税责任仍在,无论是赚钱或赔钱,每年都应如实呈交税务申报表。即使是亏损,也不代表一定需要缴税。”
他进一步解释,若纳税人有其他收入来源,例如薪资,那么这些收入也需一并申报于B表格中,仍有可能需要缴税。
此外,他也指出,凡是自雇或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士,包括YouTuber、网红、影响力创作者及付费评论员等,皆被归类为企业经营者,也需履行报税义务。
赛莫哈末苏克里强调,未履行报税责任属于刑事违法行为,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2(1)条文,未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BNCP)者,可被罚款200至2万令吉,或判监禁最多6个月,甚至两者兼施。
“此外,一旦被稽查,税务局将会彻查所有交易及账目文件,这不但耗时费力,还可能对企业声誉和财务造成影响。因此,我们鼓励纳税人在3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通过MyTax平台提呈B表格或提交e-B电子表格。”
为了方便报税,他建议企业必须保存至少7年的会计记录,包括财务报表、银行账单、现金流动记录、供应商和客户的发票等。
“在申报可抵税费用时,也需确保这些支出确实与业务直接相关。分清楚私人与商业开销,才能避免在报税时出错。”
赛莫哈末苏克里也表示,诚实报税不仅能提升企业的公众形象和投资者信任,更有利于日后申请政府提供的奖掖与税务优惠,例如投资激励、研发支援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如期报税和纳税,也能让政府更有能力推行各类企业支持项目,如培训、融资和科技援助,有助企业稳健发展并增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