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税收局(LHDN)助理主任赛莫哈末尤克里近日提醒,所有从事商业活动者——包括网红、业配博主、自雇人士等——无论收入多少,甚至是出现亏损,都必须向税收局申报,否则将涉及刑事罪行!

他说:“只要你有在经营,哪怕是接业配、拍影片、卖产品,只要有收入来源,就必须报税。即便是亏钱,也不能不报。”

他强调,逃税行为一经查获,涉事者可能面临高额罚款,甚至牢狱之灾。税务透明不仅是义务,更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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