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一名女大生“小花”(化名)在家中邀请几名同学聚会饮酒,期间因酒力不支倒卧在一楼沙发,未料竟遭胡姓男同学趁机性侵,事后崩溃报警提告。案件经桥头地方法院一审后,胡男被判有期徒刑3年4个月,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惟全案仍可继续上诉。
判决书指出,事件发生于2023年,当时小花邀约4名同学到家中聚会饮酒。她喝下大量酒精后醉倒在客厅沙发,未料胡姓男同学趁她醉不醒人事之际,于凌晨时分对她性侵。
当时年仅19岁的小花,事后身心严重受创,陷入焦虑、恐惧与睡眠障碍,甚至无法正常返校上课,生活全面受影响。
桥头地院审理后认定胡男构成乘机性交罪,判处3年4个月刑期。胡男不服原判,提出上诉。
小花的母亲表示,事发后女儿的状况并未改善,反而越来越严重,因精神创伤而被迫休学,连出门都变得困难。
胡男方面则通过辩护人请求宽容,强调他年纪尚轻,盼望获得小花谅解。然而小花态度坚定,表示这类行为“错一次也不该被原谅”,认为若不依法惩处,未来可能还会有其他受害者。
高等法院最终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考量双方家庭背景及整体情节后,决定驳回上诉,全案仍保有进一步上诉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