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在加拿逸/卢仙交通圈发生车祸,导致沙巴法庭主任、前诗巫地庭法官马鲁廷当场身亡。涉事的中国籍司机今早被带往诗巫法庭申请还押,并获准扣留4天,以协助警方调查。
警方于31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向法庭申请还押,获批4天,至4月4日届满。
此案警方依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调查,即因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死亡。若罪名成立,肇事者可被判监禁5年至10年,并处罚款5000至2万令吉,另吊销驾驶执照。
诗巫警区主任朱基菲里助理总监证实,事故涉及两辆汽车,其中一辆是由28岁女子驾驶的丰田汽车,另一辆为42岁男子驾驶的宝腾汽车。
现场调查显示,丰田汽车当时正从加拿逸驶往诗巫,在加拿逸/卢仙交通圈路口处与宝腾汽车发生碰撞。
事故导致丰田汽车翻覆,车上一名56岁乘客被抛出车外,因头部重创当场身亡。另有4人(包括司机和乘客)受轻伤,已送往加拿逸医院治疗。宝腾汽车的司机及一名乘客则未受伤。
死者马鲁廷来自加拿逸马占,曾在古晋担任推事,随后在民都鲁及诗巫任职地庭法官,并晋升为沙巴法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