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21日起,所有隶属教育部的教育机构学生,必须在校服上佩戴国旗徽章,以展现爱国精神。
根据教育总监阿兹曼阿德南3月24日发布的通告,这项新规定已于2025年2月14日获得内阁批准,适用于政府学校、政府资助学校、预科学院及师范学院,同时鼓励其他教育机构效仿。
教育部指出,此举旨在培养学生的国家认同感,并促进团结、纪律与责任心。根据规定,学生需在校服右侧、与姓名标签平行的位置佩戴标准尺寸(5厘米 x 2.5厘米)的国旗徽章,不得更改尺寸、颜色或添加装饰,且徽章损坏或褪色需及时更换。
此外,除了正式校服,运动服、传统服饰(如峇迪、马来传统服饰)、课外活动制服及技职学院的企业制服上,同样必须佩戴国旗徽章。
教育部也要求各州及各区教育局在学校推动国家价值观宣传,并监督新规定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