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彰化发生一起悲剧,一名张姓女子因疏忽照顾,导致5岁男童在鹅肉店内不慎跌入滚烫汤锅,造成全身23.5%烫伤,排汗功能永久损伤。事发后,张女因过失致重伤害罪被判处3个月徒刑,民事赔偿金额日前出炉,需赔偿男童212万5,005元,另赔偿其父母各20万元。

借厕酿祸:男童跌入滚烫汤锅

案件发生在2021年1月1日,当时男童父母因有事,将孩子暂时交由友人照顾。由于男童无法使用旧式蹲式马桶,曾担任男童保母的张女主动带他前往鹅肉店借用厕所。然而,不幸的是,男童上完厕所后在店内随意奔跑,不小心被绊倒跌入员工区滚烫的大汤锅中,导致全身23.5%、2至3度严重烫伤。

法官认定疏忽责任,判赔超百万

尽管张女在事发时并非正式保母,但她自愿带男童如厕,并在明知厨房区域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未尽到应有的监护责任,最终被判定过失致重伤害罪,刑期3个月徒刑定谳。

家属索赔450万,法院判赔逾200万

事发后,男童及其父母提出民事求偿,主张张女未尽到保护义务,要求赔偿包括高额医疗费用、精神慰抚金及父母因照顾孩子而损失的收入,共计450余万元。法官审理认为,虽然张女并非正式保母,但主动照顾行为已使其负有监护责任。

综合考虑男童受伤的严重性、未来康复及家属经济负担,法院最终判决张女赔偿男童212万5,005元,以及其父母各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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