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一名主管因持塑料椅殴打店员,遭法院判处18个月监禁及两下鞭刑。

被告郭某于2025年3月11日上午8时左右,在马当一带一家餐馆内,因怀疑21岁的店员私自挪用店铺收入,情绪失控对其进行殴打。

根据刑事法典第324条文,郭某因蓄意伤人罪被提控,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罚款、鞭刑或相关惩罚组合。

案件审理显示,郭某不仅对受害者拳打脚踢,还使用塑料椅猛击其身体,导致椅子碎裂。事发后,受害者报警求助,警方于次日将郭某逮捕,并在现场查获破损的塑料椅作为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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