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游览车司机吕姓男子,利用出团机会邀请年轻女导游同房过夜,趁机强塞疑似助眠药物,导致女导游意识模糊,随后褪去其内裤,准备性侵。所幸男子良心发现中途放弃,但女导游清醒后愤而报警。桃园地方法院日前判处吕男5年有期徒刑,罪名为以药剂强制性交未遂罪,全案可上诉。
司机邀同房,借助眠药物意图不轨
根据调查,吕男与受害女子小萱(化名)为同事,吕为游览车司机,小萱为带团导游。前年3月4日下午5时许,吕男与小萱带领香客团前往云林县某庙宇参拜,因需外宿一晚,吕男提出与小萱同房的要求。起初小萱拒绝,但在吕男表示房费由他负担且房型为双床双人房后,小萱因不熟悉其他导游,只能勉强同意。
当晚11时许,2人入住云林县某汽车旅馆后,吕男以帮助睡眠为由,拿出一颗蓝色药丸,声称是自己网购的助眠剂,并询问小萱是否愿意尝试。小萱明确拒绝,但吕男趁其不备,将药丸强行塞入其口中并捂住嘴巴,迫使其吞下。不久后,小萱感到头晕目眩,逐渐陷入意识模糊。
意图性侵中途放弃,清晨道歉难逃法网
在药物作用下,小萱意识不清,吕男随即掀开棉被,褪去小萱的内裤,试图进行性侵。然而,吕男突然自觉不妥,良心发现后停止行为,坐在一旁休息。次日清晨,小萱醒来发现自己内裤被脱掉,而吕男则躺在一旁,不禁大为震惊。质问之下,吕男一再道歉,称**「是我冲动了,对不起,我没做坏事」**,并强调自己当时意识被控制,未能自制。
小萱发现当日精神恍惚、语无伦次,怀疑药物影响未散,心生愤怒后报警提告。经过警方调查和法医鉴定,确认吕男曾对小萱下药且企图性侵。吕男辩称当时**「意识像是被别人控制」,但法官认为吕男在实施行为时意识清醒**,其辩词明显是事后推脱责任。
法官量刑:行为卑劣,未获受害者谅解
法官认为,吕男为满足个人性欲,利用同房机会强行下药,无视小萱身体健康和意愿,最终虽因良心发现而中止行为,但已对受害者身心造成严重创伤。由于吕男至今未认罪悔改,也未获小萱谅解,因此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裁定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