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市一名林姓女子涉嫌在网络上组织一场名为“女仆诱惑性爱趴”的活动,以每名男子6000元(约800令吉)的代价吸引参加者,共召集了4名女子和8名男子,甚至连自己毫不知情的男友也一同带去现场。没想到其中一名男子的女友早有警觉,悄悄报警。警方随后乔装成顾客混入现场,成功逮捕涉案人员,并起获大批证物。林女最终因图利容留性交罪被判处3个月徒刑,得以易科罚金。
网揪“性感女仆诱惑趴” 男子各缴6000元参与
林女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活动讯息,诱惑性标题如“淫弹第四趴,性感女仆诱惑”吸引不少眼球。活动宣称有“四位大奶小女仆与宝贝们一起同乐”,并标明每名男子需支付6000元参加费用,先缴2000元定金,现场再补缴4000元。
林女成功召集到7名男性报名,总计收取4.2万元不法所得。去年3月的一天中午,参与者陆续抵达台中市某摩铁201号房,而林女竟还把毫不知情的男友陈姓男子一同带去,导致男友在现场尴尬地玩手机,全程未参与活动。
警方接报乔装上门 现场起获222个保险套
活动如火如荼进行时,其中一名男子的女友却在男友手机中发现性爱趴的资讯,愤而报警。警方接获线报后,立刻乔装成有意报名的顾客,通过社交平台联系林女,并约定付款细节。
当天13时50分,警方假装顾客进入现场,顺利缴费后直接破门查缉。当场逮捕包括林女在内的4女8男,查获222个保险套(其中14个已使用)、各类润滑液28瓶及小包装18个、现金2.8万元及手机一支。
男友傻眼成“陪客” 林女判刑3月可罚金代替
林女的男友陈男因全程未参与活动,且毫不知情,因此获不起诉。其余涉案人员则依法送办。台中地检署认定林女涉嫌图利使人为性交或猥亵罪,将其提起公诉。
台中地方法院最终依图利容留性交罪,判处林女3个月有期徒刑,得以每日1000元罚金替代,约合9万元,并缓刑3年,同时需向公库支付4万元罚款,并接受法治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