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宫饭店管理层因拒绝给予口头晋升为由,无故解雇一名经理,最终被吉隆坡工业法庭裁定须赔偿 27万9510令吉

经理拒绝晋升后遭解雇

工业法庭主席阿玛辛格在裁决中表示,该饭店服务经理阙康恩(音译)因缺乏经验,拒绝升任副总经理一职,却因此遭到解雇。

据悉,2020年7月,金马宫有限公司执行主席李金友在绿野仙踪高尔夫俱乐部的一次会议上,向阙康恩提出副总经理一职。然而,阙康恩坦言自己缺乏相关经验,尤其是在管理公司业务方面,因此婉拒了该任命。法庭发现,李金友当时似乎接受了她的理由,并告知她继续担任服务经理即可。

然而,同年9月,另一名未透露姓名的董事再次向她提出相同职务邀请。阙康恩再次拒绝后,该董事便表示公司不再需要她的服务。

14个月后突遭解雇

阙康恩自2009年起便在该饭店工作,她表示自己从未收到过正式的解雇通知。然而,在她拒绝升任副总经理 14个月后,公司突然以“无须再提供其服务”为由,终止了她的合约。

她指出,2021年9月,公司首次向她提出和解协议,但此举让她感到“出乎意料”,因为此前从未有人对她的工作表现提出任何异议。她对此表示抗议,并要求研究协议条款后再做回应。

到了2021年10月28日,公司再度向她发出关于“最终双方协议”的信函,并给予她 三个月解雇通知期。两个月后,她向公司回函询问人力资源部门关于通知期及正式离职日期,并承认自己“被迫”接受了该通知。

2022年1月12日,公司第三次向她发函,要求她立即归还所有公司财产,正式终止其职务。

法庭裁决:解雇决定武断且滥用权力

在裁决中,阿玛辛格严厉批评金马宫饭店的做法,指该公司的解雇决定 “武断且反复无常”,并在“伪装的和解协议”之下,变相解雇了阙康恩。

“这种行为充满恶意,明显滥用自由裁量权,因此解雇是毫无正当理由的。”

他指出,公司未能提供合理理由终止阙康恩的职务,而其后更委任了新经理接替她的职位,证明公司声称“没有适合阙康恩的职位”是毫无根据的。

“如果公司真认为阙康恩拒绝晋升会影响运营,便不会等上14个月才解雇她。”

“相反,公司试图捏造一场‘双方和解’,但实际上从未就此进行过任何讨论,因此公司发出的两封信函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最终,法庭裁定金马宫饭店需向阙康恩赔偿 27万9510令吉,包括 24个月的欠薪12个月的复职工资

在本案中,阙康恩由律师 V. 杰亚伊佳欣 代表,而公司则由律师 P. 卡卫塔安佐林威加巴拉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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