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3岁罗里司机因两度在街头拍打一名女子臀部,仅为“体验触摸美丽女性的感觉”,今早在芙蓉推事庭被判罚款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需入狱5个月。
据《星报》报道,被告P哥拿巴迪于今早出庭面控时俯首认罪,推事努鲁莎琪娜随后作出判决。
案情显示,2025年3月4日晚上8时30分左右,28岁的女受害者在亚沙路一间油站路口骑摩托车时,被告突然伸手拍打其臀部。女子当场质问被告原因,但对方未作回应,反而再次拍打她后迅速骑车逃离。此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54条文,即使用刑事暴力侵犯他人贞操。
根据法律,此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罚款、鞭刑,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诺莎法蒂哈副检察司在庭上强调,受害者因事件遭受创伤,法庭应给予适当惩罚,以警示公众,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然而,被告透过法律援助局代表律师求情,表示自己月薪仅1500令吉,还需供养年迈父母,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他也坦承,自己只是“想体验触摸美丽女性的感觉”,对所犯之事深感悔意,并保证不会再犯,强调这是其首次违法。
最终,法庭判处被告罚款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需入狱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