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一名71岁男子因窜改电表偷电,以进行加密货币挖矿,今日被法院判罚款2000令吉。
被告杨氏(71岁)被控于2024年11月27日下午3时56分,在罗马安路窜改砂电力供应有限公司(SESCO)的电表以盗取电力,其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26条文(恶作剧罪)。此罪行一旦成立,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当日砂电力供应有限公司职员联合警方前往涉案地点进行检查,发现电表异常,并发现电线连接至比特币挖矿机。随后,警方扣查被告,并起获相关挖矿设备以作进一步调查。
据悉,被告已在该住处居住10年,但该房屋产权属于其侄子,双方并未签署任何租赁协议。被告在调查过程中承认,自己试图在住处内进行非法挖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