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9个月大的女婴,仅送进私立托婴中心11天,就因托育员以棉被“哄睡”,长时间强行压制导致窒息身亡。女婴在昏迷3小时后才被发现,期间另两名托育员未加阻止,甚至在发现女婴失去意识后,仍未及时急救。案件震惊社会,涉案3名托育员与托婴中心负责人被诉上法院。
刑事部分,4人因过失致死罪分别被判处5月至3年不等刑期;民事部分,法官判决4人连带赔偿女婴父亲200万元。判决仍可上诉。
18分钟强行压制 女婴挣扎无果
判决书指出,女婴“庭庭”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1时53分,在托婴中心被胡姓托育员负责照顾。为让庭庭入睡,胡女用棉被盖住其头部,令其趴睡,并侧躺在身旁,用手压住颈部、用腿固定下半身,长达18分钟。庭庭不断挣扎、挥舞手脚、试图撑起身体,但胡女强行将其手脚扣回棉被,限制其行动。
另一名刘姓托育员在旁目睹庭庭挣扎,却未上前阻止。胡女随后起身照顾其他幼儿,对庭庭置之不理。
3小时无人理会 女婴身体僵硬才被发现
下午3时49分午休结束,所有幼儿都已醒来,但庭庭仍趴在地上、被棉被覆盖,期间甚至有幼儿从她身上爬过,仍毫无反应。另一名幼儿拉开庭庭的棉被,才发现她后脑全湿、腿部发紫,但托育员仍无视。
直到下午4时8分,胡、刘开始收拾室内睡垫,却仍让庭庭趴在原地,毫无动作。林姓男托育员进入教室,也未察觉异常。
胡女甚至在庭庭身旁吸地板、用脚趾夹起睡垫,盖在庭庭头部,并将脚踩在其小腿。直到下午4时52分,刘女终于将庭庭翻正,发现其脸色发紫、四肢僵硬,才紧急通知胡、林。
然而,3人并未立即急救,仅等待其他工作人员前来CPR,导致庭庭最终不治,于当晚6时宣告死亡。
刑责判决:托育员与负责人分别判刑5月至3年
法院审理认为,胡女使用不当方式哄睡,未随时查看睡眠状况,致使庭庭因通气不良、二氧化碳浓度升高,最终呼吸性酸中毒死亡。其行为疏失严重,判处3年有期徒刑。
刘女、林男虽未直接压制,但未尽保护责任,未提醒不能用棉被覆盖头部、避免趴睡,亦构成过失致死罪,分别判刑8个月、6个月。
托婴中心林姓负责人因管理不当,判刑5个月。
民事求偿:托育员与负责人共赔200万
女婴父亲认为,林姓负责人家族经营多家托婴中心,资产丰厚,而其他3名托育员收入稳定,因此向4人求偿1488万余元。
法官考量4人名下财产,判决共同赔偿200万元。
案件仍可上诉。